受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湟国用(2014)第237号宗地其中的624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挂牌价:2154973.50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并于公告2024年10月18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柒拾万元整(70.00万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21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评估报告.pdf
情况说明.pdf
项目简介: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甘河滩镇工业园区,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经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为化工用地,土地类型为出让,截止2024年已使用年限22.52年,剩余使用年限27.48年,本次转让土地面积为6246.3平方米。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的先决条件;如未实地勘察,则视为接受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3.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网络竞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共同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5.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6.报名截止2024.10.18.下午17:0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7.此资产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处于闲置当中,资产未抵押。
转让方要求:
此标的只用于制氧站110kv变电站建设,参与竞拍者,需有建设、管理相关资质,并提供建设方案。
(1)2024年由于转让方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扩产,配套设施制氧站随之扩建,由于制氧站扩建后,原110kv变电站无法满足用电需求,需为制氧站新建一所110kv变电站。
(2)受让方在受让土地之上建设110kv变电站,待建设完成后向转让方制氧站提供所需电力。
(3)竞拍后,仅限于按制氧站设计要求,建设110kv变电站及制氧站相关的其他附属设施。
项目负责人:祁女士 18697268003
业务负责人:马先生 13897251534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633101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4年10月8日